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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为国教子好家长评选办法”
[ 来源: 作者:小白杨 发布时间:2008-09-18   点击:

临沭县特殊教育学校

“为国教子好家长”评选办法

 

为了推动家庭教育,引导家长对子女科学施教,传播交流家庭教育成功经验,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促进家长素质的进一步提高,从而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,经学校研究,特制定“为国教子好家长”评选方案。

一、“好家长”基本条件:

1、理念“好”:与其他家庭成员相互谦让,和睦相处,为孩子的成长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;关爱孩子的成长,关注孩子的思想、学习、身体和心理健康;注意子女实践能力的培养,注重培养孩子的独立生活能力;能坚持参加家长学校学习,有一定的家教理论水平。

2、方法“好”:加强自身思想品德修养,注重自身科学文化知识学习,做好孩子的榜样;因材施教,尊重孩子,平等沟通,做子女的朋友;积极创造物质条件,鼓励孩子创新,宽容孩子过失;积极主动与学校联系和配合。

3、效果“好”:子女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等全面发展,在校是个好学生,在家是个好孩子,在社会是个好少年;在学校当年被评为“三好生”或者其子女经教育进步明显表现优秀。

二、“好家长”评选与表彰:

1、“好家长”评选按照学年度进行。每年10月份评选一次,年底表彰。

2、评选工作逐级进行。在班主任会同学科教师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推荐,或者由家长个人直接向学校申报;家长要把自己在家中的做法和心得体会写成书面材料,由班主任、学科教师和班干部评议后推出本班“好家长”候选人上报学校,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两人。

3、学校政教处负责校级评审。根据书面材料、问卷调查、家长学校考勤以及子女评选“三好生”等情况确定“好家长”人选。

4、学校对评选出来的“好家长”将专门召开表彰大会并颁发证书,对“好家长”先进事迹也将通过各种渠道予以宣传。

三、“好家长”评选注意事项:

1、各班评选“好家长”应以典型事迹为依据,坚持评选条件,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进行评选。

2、“好家长”一般是在孩子的父母亲中产生,如果孩子长期由祖辈抚养,爷爷奶奶、外公外婆也可以参加评选。

3、各班要充分利用家长会时间,在家长交流教子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推荐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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